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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守规范底线 规范评选工作——广西产学研科学研究院专题学习《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》

2026-07-17 15:58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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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严守规范底线规范评选工作——广西产学研科学研究院专题学习《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》

   7月16日,广西产学研科学研究院召开专题学习会,由支部书记刘延壮主持,全院党员、中层管理干部及业务骨干集中学习2026年7月6日由民政部、中央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的《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》(民发〔2026〕31 号)文件精神,全面对标新规梳理院内科研评审、行业评选、成果表彰等业务流程,筑牢社会组织合规运营防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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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广西产学研科学研究院是自治区民政厅登记、广西科学院主管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,业务涵盖科研成果评审、专业技术评价、行业测评评选等多项工作,日常常态化开展各类成果评定、人才选树活动,与《办法》规范管理要求高度相关。本次专题学习紧扣研究院业务实际,坚持问题导向、务实导向,做到原文通读、要点拆解、对照自查一体推进。


   会上,刘延壮领学文件全文,逐条解读《办法》核心条款。围绕项目清单管理、申报准入条件、审批流程、实施规范、负面禁令、违规处置六大重点内容开展深度讲解,重点梳理新规关键约束要求:一是明确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实行总量管控,每家机构原则上仅可设立 1 个评比表彰项目、五年一周期,严禁清单外自行开展评选授牌;二是细化设立评比表彰项目 7 项硬性资质门槛,对机构等级、年检记录、失信台账、党建覆盖等作出明确要求;三是厘清评比表彰完整实施流程,规范方案报备、公开公示、信用核查、多部门意见征求、事后备案全环节操作标准;四是逐条宣示十一项禁止性规定,重点强调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、不得与营利机构合作办评选、不得擅自增设子奖项、严禁违规授牌排名、不得参与外部未经审批评比表彰等红线要求;五是明晰违规撤销项目、信用惩戒、负责人追责等处置机制,明确 2026 年 8 月 1 日新规正式实施后原有旧办法同步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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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结合研究院科研评审、产业人才评选、科创成果推介等主营业务,刘延壮结合行业实际作部署讲话。他指出,研究院常年开展技术评价、成果遴选、行业示范推荐等工作,极易混淆 “合规技术评定” 与 “评比表彰活动” 边界,全体人员必须吃透文件第十七条例外情形界定,严格区分学术评议、标准测评、技能竞赛、试点示范等不属于评比表彰的业务,杜绝以成果评定、行业推荐名义变相开展违规表彰授牌。

   刘延壮对全院落实新规提出三点务实工作要求:
   第一,全面开展业务自查自纠。由院办公室、科研服务部牵头,梳理院内所有评选、授牌、评优类活动,区分合规技术评价与需审批评比表彰项目,建立台账,对超出章程范围、存在变相收费、未履行报备程序的活动立即叫停整改。
第二,完善内部全流程管控机制。将评比表彰合规管理纳入研究院重大事项议事规则,凡计划设立行业表彰、先进典型评选项目,必须先征求党支部意见,严格执行申报、审查、公示、备案全流程;所有评选活动全程留存信用核查、资质核验、公示存档资料,做到全程可追溯。
   第三,压实岗位合规责任,强化长效监督。党建引领业务合规,党员干部带头严守评选纪律,坚决杜绝借评选创收、铺张表彰、虚假排名等形式主义问题;坚持精神激励为主,规范奖励发放标准,主动接受民政、行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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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参会人员围绕日常评审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开展交流研讨,针对成果评选、产业人才推荐、行业示范授牌等业务场景对照新规逐一厘清合规边界,形成统一执行标准。大家纷纷表示,本次学习靶向性强、贴合业务实际,清晰划定了评选工作 “红线” 与 “底线”,后续将严格按照《办法》规范开展各项评价、评选业务,以合规管理护航广西产学研融合创新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   下一步,广西产学研科学研究院将以本次专题学习为契机,把《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》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,同步修订院内科研评审、行业评选管理制度,持续规范各类评价表彰行为,立足非营利社会组织定位,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为广西产业科技创新、产学研协同发展提供规范有序、风清气正的评价服务支撑。